制售劣药“麦甘桔颗粒”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被罚44.78万元

时间:2025-07-06 06:41:21 来源:笔墨官司网

中国网财经10月26日讯(记者 段思琦)近日,制售制药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: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、劣药粒川销售劣药“麦甘桔颗粒”,麦甘被罚款44.78万余元。桔颗

信息公开表显示,逢春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、有限销售的公司麦甘桔颗粒(批号:210910)不符合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规定,符合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被罚情形,应定性为劣药。制售制药

图片来源:四川省药监局官网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2019年修订)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劣药粒川规定,没收违法生产、麦甘销售的桔颗玄麦甘桔颗粒(批号:210910)270.1箱(324120袋),没收销售玄麦甘桔颗粒(批号:210910)的逢春违法所得47799.50元,处违法生产、有限销售玄麦甘桔颗粒(批号:210910)货值金额的公司三倍罚款447801.27元。以上罚没款共计495600.77元。

天眼查显示,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4日,法定代表人黎彪,注册、实缴资本10000万元。自然人黎勇持有公司股份99%,成都市福长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%。

图片来源: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

搜索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现,名为“玄麦甘桔颗粒”仍在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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